软件产品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探讨
发表时间:2007-10-21  作者: 马施达    来源: 万方数据
关键字: 软件产品 研发费用 会计准则 

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(包括软盘、硬盘、光盘等),没有实物形态。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,会计处理上一般按《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》执行,即从外部获得的软件产品,笔者结合企业研发软件的实际情况,认为存在可商榷之处。

一、软件产品具有的自身特点

    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,是无形的,具有明显的知识产权特性,必需向国家有关机构申请专利证书,才能得到有效保护,如未依法取得专利证书,充其量只能算非专利技术,一旦泄密公开后,则该技术的实用价值其本可认定为无。

    1、软件产品一般只能按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过程大致划分,事前即调查研究及可行性分析,事中即软件产品研发过程,事后即软件产品成形后,对原软件部品的改制升级,如拷贝、复制、包装活动,售后服务等。

    2、软件产品的研发成形过程是一体化不可分割的,其研发一般是封闭式的,采取团体分组协作方式,由研发人员用计算机语言编程并存储在一定介质中,同时各组研发人员只负责其中的一部份程序,然后汇总整合而成,在其未有真正结果出来前,不能算是已完成产品的生产过程,生产过程无法划分。

    3、软件产品费用发生具纯费用特点,市场调研费用很少(差旅费,资料费等),但生产过程的研发费用比重大,且主要是研发人员的薪资;外购原材料少,技术含量高;软件拷贝包装费用较少。

    4、最终产品的资产属性不易确定,如对主营软件产品的研发并销售的企业(即真正意义上的软件企业),拥有的软件产品兼具无形资产与流动资产特性,所有权特性可归属无形资产,但库存的软件产品载体如光盘,又具流动资产特性,仅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似不妥;又如软件企业按合同为客户定制的软件,一般情况下,如合同未明确,研发单位拥有所有权,但实质上,因软件是针对特定客户的,对别的客户而言,则基本不存在使用价值,将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,无多大意义。

    5、软件产品更新换代很快,需要不断对原产品进行升级维护,如微软对附NDO陇软件的升级及漏洞补订程序,投入资金以亿美元计。改动或升级程序较大时,有时需对原软件产品重新进行注册,按现有会计制度,对此部份费用较难归属。

二、 借鉴国外对软件研发费用的处理规定

    1、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86号公告<对出售、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上市的计算机软件成本的会计处理(FASB,SFASN0.86)>,该公告按费用的核算方式不同,将计算机软件费用划分为四个费用项目:

    (1) 研究 与开发费用项目。以技术可行性是否取得为划分标准,此部份费用为未取得时发生;

    (2) 软件生产成本项目。技术可行性取得后发生的费用,最后资本化为无形资产,并按适当的摊销方法分期摊销。

    (3) 存货费用项目。即处于待售阶段费用,在软件产品销售时转作销售成本,由各期收益补偿。

    (4) 软件其他费用项目。指软件售出后所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,该费用于发生时列作期间费用,由当期收益补偿。

 


责任编辑:余婷